freightwaves.com報導,特斯拉(Tesla)近日在加州兩起與Autopolot自動駕駛系統相關車禍訴訟中,與原告達成和解。這兩起案件中,原告認為特斯拉自動駕駛系統失控導致事故發生。
其中一起案件在阿拉米達縣法院(Alameda County Court)提出。
根據原始訴訟文件,艾斯庫德羅(Benjamin Maldonado Escudero)於2019年8月24日駕車載著兒子行駛於880號州際公路,變換車道時,「突然且毫無預警地遭到一輛特斯拉Model 3追撞」。艾斯庫德羅的車翻覆撞上中央分隔島,他的兒子被拋出車外不幸身亡。特斯拉駕駛亞倫(Romeo Yalung)當時正使用Autopilot自動駕駛模式。
訴訟指出,亞倫的特斯拉當時「超速行駛,速度快於周遭車輛」。亞倫看到艾斯庫德羅車輛切入車道內時,曾試圖轉換手動駕駛模式,但「無法有效控制、煞車、減速或避開碰撞」,最終高速撞擊。訴訟文件稱,特斯拉搭載的自動駕駛系統「存在設計與製造缺陷,對消費者與他人造成不合理傷害。」此案尚未正式開庭審理,但截至9月初,雙方仍在證人證詞等問題提出多項動議。
另一宗案件發生於2019年12月,南加州嘉甸那市(Gardena)。當時一輛配備Autopilot自動駕駛系統的特斯拉Model S未在紅燈前減速,而是以時速約74哩的速度高速闖紅燈,衝撞十字路口另一輛本田(Honda)Civic,導致該輛車內兩人死亡。駕駛該特斯拉的裡亞德(Kevin George Aziz Riad)被控過失殺人罪,最終承認不爭辯,被判處兩年緩刑。
這兩起和解案發生於佛州一宗特斯拉官司遭敗訴後。該案於2025年8月初結案,法院判定特斯拉需支付2億4300萬美元。訴訟指控自動駕駛系統未能煞車,甚至「以時速超過60哩加速穿過路口」,撞上一輛停放車,造成一死一傷。但報導沒有提及加州兩宗和解案的金額。
根據保險期刊(Insurance Journal)報導,特斯拉在2023年曾贏得加州兩起涉及自動駕駛系統官司。該報導形容佛州判決是特斯拉「首次重大挫敗」。
特斯拉涉及多起Autopilot自動駕駛系統車禍訴訟,近期與加州兩起相關訴訟達成和解。(路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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