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无证移民可通过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的APP完成自行遣返的相关程序。(取自CBP X)南加移民执法持续高压环境下,不少走线华人被关押在移民监狱,有些已长达一年,案件久拖不决,遣返程序缓慢,留美希望愈发渺茫。面对漫长拘押和不确定未来,一些华人选择「自愿离境」,也称「自我驱逐出境」。有人顺利获批,回到中国或前往日本,也有人被法官拒绝。
洛杉矶章诚律师事务所JJ Zhang律师接手的案例中,一名走线华人被关押在移民监狱已近一年,遣返程序非常缓慢。这名华人最终选择自愿离境,因为觉得继续留下来的希望不大,还不如尽早离开。
律师助理Tracy指出,大多数选择自愿离境的,基本上都关押在移民监狱内,在外面自由生活、未被拘押的无证移民,几乎没人愿意自我驱逐。「选择自愿离境者,多数人返回中国,也有客户庭审时向法官申请前往日本,最终获批。」Tracy表示,实际案例中,若是法官批准的自愿离境,移民监狱通常几周内就可安排出境。「相比之下,强制遣返程序复杂,关押时间长。」
不过,自愿离境也并非「想走就一定能走」。Tracy举例,上个月一名华人申请自愿离境,却被法官拒绝,理由是此前有不按时报到记录,尽管当事人表示不知情,但「这种情况比较特殊」,大部分自愿离境申请都会被批准。
JJ表示,自愿离境人群通常集中在四类。其一是移民案件胜率极低,继续打官司只会带来更严重后果;其二是庇护申请明显站不住脚、证据严重不足,甚至已多次被否,主动退场可减少长期影响;其三是不打算长期留美人群,包括来美打工、探亲或短期停留,家庭和事业重心在境外,「对这些人士来说,与其被强制遣返,不如主动离开」;其四是希望为将来「合法回美」留后路的人,例如通过亲属移民、L签证、职业移民或投资移民等,主动离开后在境外重新、正规申请签证。
但律师特别提醒,有四类人士必须对自愿离境格外谨慎:1.已经在走庇护、调整身分或其他移民救济程序的人,一旦选择自愿离境,往往等同主动放弃正在进行的法律程序;2.有美国公民配偶或子女、未来可能通过亲属移民的人,离境后可能直接触发十年禁入条款;3.非法停留时间很长,未来移民道路彻底封死;4.曾有虚假陈述、入境问题或递解历史人士,自愿离境并不一定能洗白过往不良记录。
对自愿离境者,政府通常不强制拘押、不上手铐,「听起来体面一些,但法律后果同样存在。」律师指出,非法停留超过180天的人,一旦离境,三年或十年的入境禁令,可能会自动生效。此外,有递解或出庭记录的人,未来再申请返美,难度往往更高。无论是旅游签证、工作签证,还是家庭移民、职业移民,移民官都会看到当事人曾非法停留、并使用自愿离境项目的记录,这些都会成为今后返美审查中的减分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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