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亚连锁企业协会表示,最新一波的台湾赴美移民潮,以E-2签证最为典型。
美亚连锁企业协会会长谢宗煌表示,美国与台湾早年签订E-2签证协议,该签证模式专门为与美国签订贸易和商业条约的国家公民设立。通过E-2签证,在美国投资和经营企业的台湾人,其配偶可以在美合法工作,孩子合法在美上学。它不像EB-5投资移民那样,需要较大的投资;同时又比L-1签证更灵活,可以无限期续签。目前搬家来美的不少台湾企业,正是通过这种方式,带领其核心团队和家人来美。
根据美国公民暨移民服务局(USCIS)说明,E-2签证的申请人,需要对美国企业进行实质性投资,而且该企业必须处于活跃商业状态。 与EB-5投资移民签证不同,E-2签证不需要投资太大金额,且可以无限期续签,但不能直接获得绿卡。E-2也与L-1不同,L-1属公司内部调遣签证,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管或专业人员,E-2更适合直接在美国投资企业的投资者。
E-2签证没有规定最低投资额,但投资金额必须足够大,以确保企业成功运营,对成本较低企业,通常需要较高的投资比率。如果企业成本为10万美元,投资8万美元(80%)可能被视为重大投资;对成本为100万美元的企业,较低的比率(例如50%)可能就足够。总之,投资金额不仅要支付初始成本,还应足以确保企业维持运营。
USCIS在审核申请时,也要求投资者必须证明资金来源合法,而且企业必须有能力创造足够的收入,来维持投资者及其家人的生活,并可为美国就业和经济做贡献。
投资人及其符合资格的员工,首次申请E-2签证可在美国停留最多两年;但可申请延期,每次延期最多可获两年,延期次数不限。
E-2签证的处理时间各不相同,通常从几周到几个月不等。在美国境内透过USCIS申请的处理时间,一般在二至六个月之间,加急处理(Premium Processing)服务(需额外付费)的时间,可缩短至15个工作日。
台湾企业迁移来美发展,受到不少地方欢迎。奥克拉荷马州副州长Matt Pinnell(中)在德州登场的台湾形象展中,希望引进台湾企业和投资。右为美亚连锁企业协会会长谢宗煌。(图/美亚连锁企业协会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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