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加緬度蜜蜂報報導,隨著信用卡與行動支付盛行,愈來愈多美國人不再使用現金,不少商家也表明拒收現金。盡管現金仍是合法貨幣,但美國聯邦法與加州法律並未強制商家需收現金,而舊金山、洛杉磯等地區及部分城市立法要求實體店需收現金,以保障無法使用電子支付者權益。
對許多人來說,攜帶現金似乎已成為過去式。根據皮尤研究中心(Pew Research Center)2022年調查,超過三分之一美國人已完全不使用現金,約41%成年人表示,他們一周內所有購物都沒用現金支付,44%表示偶爾會使用現金。舊金山聯邦儲備銀行(Federal Reserve Bank)報告指出,2023年現金僅佔消費者支付的18%。
盡管現金是法定貨幣,但根據聯準會(U.S. Federal Reserve)說法,美國任何聯邦法律都未強制要求私營企業、個人或組織需接受現金支付。聯準會網站表示,「除非州法另有規定,否則私人企業可自由制定是否接受現金政策。」例如,新澤西與麻州已通過法律,在某些情況下要求企業需接受現金付款,美國許多城市也有類似規定。
根據加州法,商店與私人企業也不被要求需接受現金支付。2020年,加州參議員Jerry Hill曾提出法案,要求所有實體商店需接受現金支付。支持者認為,無現金商店對沒信用卡或行動支付工具的低收入者構成歧視,然這項SB 926法案雖經修改,最終仍未能通過。
舊金山憲政委員會2019年通過禁止無現金商店法。該法目的是「確保所有城市居民,包括無法使用其他支付方式者,都能以現金購買商品與服務,參與城市經濟活動。」重複違規者將面臨最高1000美元罰款或一年以下監禁。
洛杉磯市府也於2024年提出禁止無現金商店提案。同年,新港灘市議會也通過條例,要求實體商店接受現金購買大多數商品與服務。而柏克萊市早於2019年就對部分企業實施類似規定。
現金是美國法定貨幣,但愈來愈多美國人不用現金支付,聯邦及加州法都允許商店可不收現金,但舊金山、洛杉磯等地立法禁止無現金商店。(美聯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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