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马连县今年春天发生一起四青年丧生的严重车祸,当时仅16岁的少女驾驶者周三(22日)被检方以轻罪过失杀人罪起诉。
据马连县高等法院纪录,该少女于4月18日晚间驾驶一辆运动型休旅车,载着五名好友从费尔法克斯(Fairfax)前往伍德埃克(Woodacre)参加过夜聚会途中,车辆失控撞上一棵红杉树后起火燃烧。猛烈火势夺走车内四名乘客的性命,仅一人幸存。
加州公路巡警(CHP)调查指出,事发路段为一条狭窄、两侧树木林立的山区道路。据现场迹证与车辆残骸判定,事故当时车速至少比限速高出每小时20至25哩。由于车内的行车记录器在火灾中被毁,调查人员改以融化的时速表推测速度,发现指针停留在时速60哩以上。
检方最终以轻罪过失杀人罪起诉该名少女,未加诉「重大疏忽」条款。若罪名成立,最高可被判处一年拘留。少女预计于12月初再度出庭,正式回应指控。她在出庭时由父母及律师德瑞索(Charles Dresow)陪同,右脸可见烧伤疤痕,全程低声与家人交谈。
由于案件引发广泛关注,法院临时将听证移至较大的法庭,以容纳受害者家属与媒体。不过,旁听人数众多,仍有数十人无法入内。现场有多位罹难者家属出席,包括奥斯本(Josalynn Osborn)的亲属,他们身穿印有「Josy」字样的连帽衫,以纪念这位15岁的Archie Williams高中摔角选手。
这起车祸共造成柯伦(Olive Koren,14岁)、卡兹(Sienna Katz,15岁)、奥斯本(15岁)及艾达凯普利(Ada Kepley,15岁)四人死亡;14岁的巴克利(Marley Barclay)仅受轻伤幸存,并在父母陪同下出庭旁听。
加州公路巡警报告显示,没有证据显示驾驶员为闪避迎面来车而偏离车道。先前幸存者曾向警方表示,在撞击前看到对向车灯,但调查人员未能证实。此外,驾驶者体内也未检出酒精或药物成分。由于涉案者为未成年人,媒体依规未公布其姓名。
警方报告中指出,驾驶位的少女在事发前五个月刚刚取得驾照,依加州暂时驾照规定,她并不允许载20岁以下乘客。调查人员因此建议检方以「重大过失致死」罪名起诉,不过最终检方采取轻罪指控。
庭审中,辩方与检方均请求法官封闭法庭,避免案件细节对家庭造成进一步伤害。主审法官周詹姆士(James T. Chou)暂时拒绝该请求,但允许日后再提出。
目击者回忆,事故发生后,他们协助救出部分乘客,驾驶当时自行爬出着火车辆,随后被送医急救并接受医疗性昏迷治疗六天。据悉,她在事故两个月后仍在康复期间,拒绝接受警方访谈。
这起悲剧重创了马连县多所学校社区,事后为六名乘客设立的GoFundMe筹款活动共募得超过67.6万元。

据现场迹证与车辆残骸判定,事故当时车速至少比限速高出每小时20至25哩。(取自加州公路巡警网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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