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博仁律师表示,华人经营企业常误入法律雷区,别因为「情与理」忽略「法」。
前检察官、亚凯迪亚市议员郑博仁 23日应世界日报邀请主讲「企业无盲区:创业者必备的劳动法与商业法律」,他表示,无论企业生意多好,前途多么光明,一旦被员工提告,就很麻烦。最近有一个实际案例,刚入职两个多月的员工告公司,结果公司赔650万美元。
他表示,与其他法律不同,劳工法的很多条例和法规,远远超出雇主能够理解的范围,尤其在加州,加州劳工法是全美最为严格也是最偏向雇员的劳工法。劳工法的实施,对不同规模企业没有区别;换言之,一旦被告,重大赔偿对大企业来说伤害不大,但对小公司来说,则可能危及存亡。
郑博仁表示,部分华人企业主输掉案子的原因,是其处理事情时,先把感情与合理考虑在前,最后才是法律。比如一些雇主说员工的工作态度不好、生产率低,因此要裁掉;但上了法庭,他们却拿不出证明和证据;相反,员工往往能拿出证据,证明遭不公平对待,官司结果可想而知。
此外,很多华人企业最容易犯的错误,是不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,或保险覆盖范围不够。比如很多企业常出现员工打架情况,但是雇主投保的时候,往往没有覆盖这一点。其实购买员工工伤保险,只要多加不多的钱,就可以扩大覆盖面,结果大不一样。
郑博仁也提别提醒,雇主要确定雇员的类别。通常企业员工分为临时工、豁免员工、非豁免员工三种。最容易混淆的豁免员工。一些企业出于不支付加班费等原因,把员工变成「豁免员工」,但事实上「豁免员工」有工资和工作内容的严格要求,例如他们的工资,应为最低工资的一倍,而且至少管理两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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