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只在美国东北部营运的小规模电影院线,最近扩展到旧金山。才刚刚开幕不久,它就被全世界最大的公司之一告进法院。
旧金山纪事报报导,一个月前,总部位于库比蒂诺的苹果(Apple Inc.)对苹果影院(Apple Cinemas)提起诉讼。这家规模小、相对较新的东海岸连锁戏院最近扩张至湾区。Apple Inc.已向联邦法院提告这家影院,指控侵犯商标权,称其试图欺骗消费者,使其误以为两家公司是关联公司。
该诉讼于8月1日在苹果影院总部所在地麻省的联邦法院提出。据审阅了该诉讼的「好莱坞报导」(Hollywood Reporter)报导,Apple Inc.正在寻求法院命令,强制苹果影院停止在其名称中使用「Apple」,并要求赔偿数目不详的金额。
苹果影院成立于2013年,在美国东北部有13家影院,并于今年6月签署租约,入驻旧金山1000 Van Ness Ave、始建于1921年的唐李大厦(Don Lee Building),将其业务拓展至西海岸。7月10日,苹果影院正式开放了这片拥有14块银幕、占地9万2724平方尺的影院,此前该处由AMC影院和CGV影院占据。
苹果影院还签署了一项租约,接管丹维尔市(Danville)原「世纪黑鹰广场」(Century Blackhawk Plaza),将其改造成东湾郊区的一家新影院。预计该影院将于今年底开幕。
诉讼中一个引人注目的部分是,Apple Inc.认为与苹果影院涉嫌缺乏品质控制,可能会损害Apple Inc.的品牌形象。诉讼强调,社交媒体上有人评论称其影院油腻、肮脏、低劣,还有人抱怨其技术问题,包括放映系统和在线购票门户。
根据好莱坞报导,去年影院的母公司Sand Media申请注册「Apple Cinemas」及其相关商标ACX(Apple Cinematic Experience),但遭驳回。商标审查员得出结论,其影院与苹果的娱乐服务(例如Apple Studios和Apple TV+)「密切相关」,可能会造成消费者混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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