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許多駕駛者清楚行駛中不能使用手機,但對於車輛停下來時的規定常有誤解。事實上,在加州,即便是在紅燈前停車,也不能手持或偷看手機,否則將被視為「分心駕駛(distracted driving)」,並可能被警方開罰。

如果手機用於導航,必須固定在儀表板、擋風玻璃或中控台上。(示意圖取自unsplash)
如果手機用於導航,必須固定在儀表板、擋風玻璃或中控台上。華裔義警、天普市議員陳祥寧指出,無論你是在等紅燈「用一下手機」,還是用手機「準備打電話」,只要你人在開車途中,手機未固定,都有可能被警方盯上開罰單。他過去就曾因執行這條法規,在同一個月內開出逾百張罰單。
根據國家安全委員會的統計,分心駕駛事故平均每天造成九人死亡,僅2023年就造成超過3200人死亡。陳祥寧表示,之所以有這項規定,是因為交通事故造成傷亡的情況頻繁發生,而受害者往往都是最無辜的人。此外,車禍發生率與當地保險費率呈正相關,在車禍多的城市,車險通常也較昂貴。這些都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,因此建議駕駛時不要從事任何分心行為,最好集中精神專心開車。
問及民眾最常見的「分心駕駛」行為有哪些?陳祥寧指出,最常見的分心行為包括酒駕、吸毒後駕駛,以及使用手機。他表示,有些華人仍習慣在開車時手持手機講電話,或在等紅綠燈時偷看手機,這些行為在加州都是違法。如果手機自由地(且違法地)放在腿上,建議不要低頭盯著螢幕看,否則很可能會被警方攔下。他建議民眾若要講電話,應透過免持方式,例如藍牙、免提或語音指令;若真的收到重要訊息,最好先安全靠邊停車,再閱讀或回覆訊息。
他也特別指出,每年的4月是「分心駕駛宣導月(Distracted Driving Month)」,州政府通常會指示地方警局加強執法,並積極宣導民眾避免分心駕駛,同時比對相關數據分析,了解哪些地區的車禍與分心駕駛有關,並鼓勵警方在街頭嚴格取締駕駛時使用手機的違規行為。陳祥寧表示,「我今年4月就依據加州第23123.5-A條車輛法律,開了將近100張罰單。」他也提醒大家不要以為自己這樣做但僥倖未被抓,有時警方是因為警力不足或正忙於處理案件,即便看到也沒時間開罰單,因此呼籲大家務必重視交通安全,盡量降低車禍風險。
根據加州交通安全辦公室,「分心駕駛」的定義是任何將注意力從道路上移開或雙手離開方向盤的行為。事實上,加州的免持法最早於2008年通過,禁止駕駛者在駕駛時使用手機,除非手機配備免持技術。自2017年起,加州車輛法典第23123.5條明文規定,駕駛時手持並使用手機屬違法行為,旨在阻止那些在駕駛時滑動社群媒體,或查看電子郵件而分心的駕駛者。
2025年6月,加州上訴法院(第六上訴區)裁定,該法律是為防止視覺與心理上的分心,因此即使在紅燈前停車時,僅僅手持手機查看導航應用或切換歌曲也是違法的,任何情況下都不例外。18歲以下駕駛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使用手機。

有些華人仍習慣在開車時手持手機講電話,或在等紅綠燈時偷看手機,這些行為在加州都是違法的。(示意圖取自pexel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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