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洛杉磯一名華人餐館老闆 ,日前被根據移民暨海關執法局(ICE)探員抓捕。據稱,此人沒有任何犯罪紀錄,已在美國居住十多年,目前正面臨被遣送到非洲國家。
據南加資深移民律師黃笑生提供消息,這名被抓的餐館老闆 來自福建,他在洛杉磯國際機場(LAX)附近,擁有五、六家快餐中餐館。案發在10月20日早上6時30分左右,共有七部ICE車輛停在當事人家門口,餐館老闆 從車庫出來時,執法人員當場將他抓捕。
鄰居目睹抓捕過程,當時餐館老闆 的妻子還不知情。目前這名華人處於關押狀態,黃笑生指出,此人將被驅逐到非洲賴比瑞亞(Liberia)第三國。賴比瑞亞前不久剛和美國達成協議,可以接收無法遣返回原籍國的人士。
據悉,這名華人餐館老闆 並無犯罪前科,他已在美國居住多年,且家庭美滿、事業有成。此次被移民局抓捕的原因是,他持A10工卡。「華人此前普遍認為,持有A10工卡就可以永久在美國生活,其實只是暫緩遣返,如今只要有第三國願意接收,這些人就可能被驅逐到那邊。」黃笑生解釋說。
移民局官方定義,A10是工作許可(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,EAD)的一種類別,指的是獲得「暫緩遣返」(Withholding of Removal)個人所持有的工卡。 這一身分通常授予那些已被移民法官認定,在原籍國恐面臨迫害或生命威脅的人。A10工卡是暫緩遞解出境人士的工作許可證,他們被允許一定時期內在美國合法工作、居留。
黃笑生表示,「有些人無法在法庭獲得庇護,或庇護申請條件不足時,就會給予暫緩遞解的A10工卡。」但A10工卡並不等同於擁有永久居留權的綠卡,他們既不是合法移民,也不是無身分者,而是處於「臨時合法工作」狀態。過去,此類人士如果遵紀守法、定期更新工作許可卡,就可以長期居留並合法就業。
黃笑生指出,現在移民執法環境非常嚴格,如果被ICE抓捕,根據「移民與國籍法」第241(c)(3)條,當原籍國拒絕接收或無法遣返時,只要有第三國願意接受,這些人就會被驅逐到第三國,無論該國是否與其有聯繫。
黃笑生進一步指出,此案中的華人餐館老闆 持A10工卡已有十多年,一直都沒有問題,現在卻被移民局逮捕,說明當局正準備對這類人士嚴格執法,「這個影響非常大,因為持A10工卡的美國華人有幾萬人。」
當被問及有何具體應對措施時,這名擁有多年豐富經驗的移民律師無奈表示,「現在真的很難,ICE非常強硬,執法越來越嚴,我來美國30多年,從未見過如此嚴格執法的局面,這將改變整個美國社會移民格局。」他建議,A10工卡持有者一定要重視現狀,可嘗試通過重新開案或其他方式轉換身分,「如果親屬移民條件具備,應立即申請調整身分,不要等著ICE上門抓捕。」

洛杉磯華人餐館老闆被ICE抓捕,將被前送到非洲。(示意圖取自Unsplash.com)
後參與評論
暫無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