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加州一名年近八旬居民蔡女士,經歷了一場長達九個月的跨國詐騙。詐騙團夥冒充中國公安及檢察官,以「涉嫌洗錢」為由對她進行長達數月的心理操控,甚至要求她每兩小時匯報行蹤。蔡女士表示,自己最終損失超過百萬美元,只能透過出售房產來償還貸款。
蔡女士回憶,該事件始於2024年8月15日,當時她接到自稱美國某電話公司的來電。電話中對方告訴她,「7月16日,妳在中國廈門高崎機場使用妳的ID證件在線申請了一部新電話,並於7月18日開通,這個號碼涉及493起詐騙案件。」
對方提供了一個「FCC通訊管理委員會」的聯繫電話,並強調蔡女士必須在兩小時內報案,否則所有電話信息將消失,且數年內無法再使用該號碼。如果不是蔡女士本人所為,則需要聯繫廈門高崎機場警局,並申請報案證明書,再將證明寄給該電話公司。
蔡女士隨後撥打了對方提供的電話,接通後與一名自稱廈門警局馬永勝「警官」的人通話。馬警官表示,他將協助蔡女士辦理報案,並將報案證明傳真給該美國電話公司。馬警官還強調,冒領嫌疑人已經鎖定,並稱案件與蔡女士無關。然而,在準備掛斷電話時,馬警官突然表示,「等一下,我的長官、專案組吳世勇隊長要和妳說話。」
「吳隊長」稱,蔡女士涉嫌參與一宗重大跨國詐騙洗錢案件。「吳隊長」指稱,蔡女士於2024年4月26日在廈門的中國商業銀行開戶,並涉及16人受害。匯款憑據顯示,該帳戶資金在不到一天的時間內被提取一空,總金額達人民幣758萬元。
「吳隊長」要求蔡女士每兩小時在Telegram上報告自己的行蹤,並且表示案件調查期間將會有不定期的通話審問,要求她持續匯報行蹤。對方還發送所謂「廈門市國家保密局公文」,表示全程必須保密,不能透露給任何人。
2024年8月底,「吳隊長」告訴蔡女士,檢察官決定發布「執行凍結管制和拘捕令」,可將蔡女士從美國拘捕至中國。然而,他隨後又表示,蔡女士無需親自去中國,只要辦理「取保候審」即可。為此,蔡女士必須提供所有的不動產和銀行帳戶信息。
蔡女士提供自己的金融帳戶信息後,詐騙者再次要求她找一名擔保人。由於蔡女士在中國沒有熟人,「吳隊長」暗示自己可以充當擔保人。9月19日,「吳隊長」表示願意擔保,但需請示檢察官。隨後,「吳隊長」稱檢察官警告擔保人可能需要承擔連帶責任,但他還是願意當擔保人,蔡女士聽後深受感動。
「吳隊長」聲稱,取保候審所需繳納的保證金為100萬美元,但在查看蔡女士帳戶後,表示可以給予折扣,只需繳納50萬美元。蔡女士匯出44萬7000美元,但仍差4萬多美元,「吳隊長」建議她向銀行貸款。
蔡女士隨後前往銀行辦理房產抵押貸款,最初計劃貸款5萬美元,但銀行告訴她可以貸款25萬美元,並且若不使用全額則無需繳納利息。她如實告知「吳隊長」後,對方要求她將24萬5000美元匯出。
然而,幾天後,「吳隊長」突然失聯,一名自稱「陳平檢察官」的人聯繫蔡女士,表示「吳隊長」因濫用職權而被捕,並強調保證金必須足額繳納,不能有任何折扣。蔡女士被迫繼續貸款。
對方承諾,一旦完成取保候審資金的繳納,將退還所有款項並賠償所有損失。然而,隨後對方聲稱「受害者聯合控告」蔡女士,並要求她再提交30萬人民幣的財力證明。在此期間,蔡女士還專程回台灣取出資金,詐騙者還假意保證會報銷機票費用。最終,蔡女士表示,自己總共向詐騙者匯款超過100萬美元。
直到今年5月,在一次偶然的談話中,蔡女士的理財經紀人告訴她這可能是電信詐騙,並分享了類似經歷。蔡女士才終於意識到自己是詐騙受害者,並在5月底前往警局報案,隨後向FBI報案。然而,由於案件涉及跨國,調查進展緩慢。蔡女士也向銀行求助,企圖凍結轉帳,但遺憾的是款項早已被詐騙者取走。銀行建議她向香港警務處報案,並協助立案。儘管香港警方立案,但要求蔡女士親自前往香港錄口供,至今案件仍無進展。
最終,蔡女士無奈地決定出售房產以償還所欠貸款。
在長達近9個月的時間裡,蔡女士每兩小時都需要在Telegram上報告自己的行蹤。(受訪者提供)
署名「陳平」的詐騙者一再誘導蔡女士匯款,包括支付「取保候審」金。(受訪者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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