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加州橙縣拉哈布拉市(La Habra)一名育有六子女的母親,2018年開車撞一名與她兒子發生肢體衝突的13歲少年,她在七年後被判一年監禁及兩年緩刑。該案近日在橙縣高等法院宣判。
橙縣紀事報(Orange County Register)報導,現年49歲的阿爾卡薩(Norma Alcazar)8月1日出庭受審,經陪審團認定,阿爾卡薩使用致命武器攻擊與虐待兒童等罪名成立。法官M. Marc Kelly當庭下令收監,被告同時須接受情緒管理課程,並被吊銷駕照。
據報導,該案發生在2018年2月,檢方指出,當時被告駕駛福特Expedition休旅車,發現一名曾與她兒子發生課後肢體衝突的少年,其子在那次衝突後鼻血直流。阿爾卡薩先是以車輕撞該少年,對方未受影響且試圖穿越Harbor Blvd逃離,阿爾卡薩隨即駕車駛上人行道,再度撞擊對方。案件導致該少年腿骨折,且被大力衝撞到路旁灌木叢中。
檢方指出,阿爾卡薩的兩名兒子事後從車上下來,對已重傷倒地的少年進行毆打,隨後離去,受傷少年痛苦哀號。
檢方表示,「被告沒有打911,更未確認孩子是否安好,以及受害者是否內出血或大量失血」。
被告則在法庭上向受害少年母親表示,「對可能造成的傷害深感抱歉。」受害少年母親聞言情緒激動落淚。
法官M. Marc Kelly表示,考量被告過去無犯罪紀錄,判決未採納檢方要求的兩年監禁。若被告在監禁期間表現良好,有望減刑。
據報導,被告的兩名兒子也因涉案被捕,但目前尚不清楚是否已被正式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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