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由紐約市議會通過、要求房東負擔仲介費的「公寓租賃費用公平法案」(Fairness in Apartment Rental Expenses Act,又稱FARE法案)將於11日(周三)生效;儘管該法案旨為租客減輕額外支出的負擔,但已有房東提前漲租,將仲介費成本轉嫁給租客。
為減輕紐約市租客的財務負擔,市議會於去年通過新法,規定若非租客主動聘請仲介協助尋屋,否則房東與仲介不得向租客收取服務費。根據現行慣例,租客通常需在簽約前支付一筆高達一月房租或年租金15%的仲介費;若以每月租金3000元計算,仲介費可高至5400元。
盡管紐約房地產委員會(REBNY)及部分仲介公司已於去年底提出訴訟,試圖阻止新法實施,但市府相關部門、已為法規如期上路做好準備;該法案的存續最終將取決於法官的裁決。
根據規定,市消費者與勞工保護局(DCWP)將負責受理申訴、調查違規情形,並對違規仲介及房東加以處罰;首次違規將被罰以750元,第二次違規罰1800元,之後每次違規罰2000元。此外,若仲介未在租屋廣告中清楚列出所有租客需支付的費用,將被罰750元;若未提供費用明細,則將被罰375元。
這項新法對紐約租屋市場的影響尚需時間觀察。不過,提出該法案的市議員奧塞(Chi Osse)認為,法案為租客減輕初期搬家成本,可能促使更多人考慮搬遷。與此同時,部分房東已經提前漲租,將仲介費成本轉嫁至月租金。
本地媒體Curbed報導,名下有33套出租公寓的房東柏納德(Jude Bernard)已於6月1日上調租金。他將一間克林頓丘(Clinton Hill)的一房公寓,上調租金自3200元至3600元,漲幅約佔年租金的11%;「這完全是為了應付FARE法案所帶來的成本」。柏納德也指出,目前他尚未遇到租客對租金上漲提出異議,部分原因是由於許多房東都在採取相同策略。
紐約小房東協會主席何德鄰也表示,自己已經漲租,而仲介費成本也是原因之一;「為了降低成本,有些房東現在選擇不接受由仲介帶來的租客」,何德鄰認為,如此將進一步減少租客的選擇空間,「從整體市場來看,這種現象恐怕將加劇甚至鞏固住宅區的族群隔離現象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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