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加一名华人父亲单独带孩子离开美国,准备前往其他国家,他们在洛杉矶国际机场被海关工作人员扣押。该华人父亲后被证实对孩子无监护权,他在没有得到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,试图带孩子离境,该华男涉嫌绑架罪,面临法律惩罚。
据刘龙珠律师提供的案情,涉案华男A已离婚,孩子判给母亲抚养。案发当天,正是A先生依协议每周照顾孩子的日子,但他接走孩子后直接赶往机场,试图离境。海关当时要求A先生出示孩子母亲签署的同意书,「这名华人隐瞒真实情况,他当场被扣押并接受审查」。
海关人员随后联系孩子母亲,后者在电话中焦虑表示,「我找不到孩子,孩子被爸爸接走了,A的电话一直关机。」A先生在没有抚养权的情况下单独带孩子出国,已涉嫌绑架儿童罪。依照加州刑法第278条,可判4年刑期、罚款1万美元。
「加州离婚率高,此类案件很常见。」刘龙珠藉此案提到加州正在推动的AB495法案,「如果这项法案通过,没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,私自带孩子出国的机会就会增加。此法案就像敞开一扇大门,绑架儿童的案件可能因此高发。」
由加州民主党众议员Celeste Rodriguez起草的AB495法案,为解决父母被移民局拘留时,儿童的短期监护问题。支持者表示,此法案可帮助移民家庭出现突发危机时做准备;批评者担心,该法案过于宽泛,可能允许陌生人或恶意者凌驾父母之上。反对者还指出,此法案存在漏洞,允许远房亲戚、无血缘关系的朋友轻易获得照顾权限。
7月以来,加州许多父母要求修改这项法案。有华人母亲担忧,该法案的诸多隐患,被别有用心者利用。比如夫妻离婚,有抚养权的家长会担心另一方。家长如果有债务等纠纷,孩子可能会被另一方藉机接走。华人母亲任女士说,华人家长因语言沟通不畅,与学校、老师联系不紧密,「在这种情况下,孩子也容易被他人接走」。
据悉,加州众议会6月通过AB495法案,参议会拨款委员会(Senate Appropriations Committee)8月下旬批准。最新进程显示,参议会9月2日已进行二读表决,9月12日前三读,届时如果参议会投票通过,意味完成立法程序,州长仅有12天决定签署或否决此案。「时间非常紧迫,」刘龙珠强调,「家长只有非常短的时间可以行动」。
华人父亲没有监护权,却单独带孩子离境,涉嫌绑架罪。此为示意图。(ChatGPT制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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