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贸易法院28日挡下川普总统援引1977年「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」(IEEPA)实施的全面性关税,面对如此强烈的司法挑战,川普政府立即上诉。
1980年按「海关法庭法」(Customs Courts Act)成立的国际贸易法院,是监督涉及海关和国际贸易法之争执的联邦法院。它位于纽约,但管辖权遍及全美,也有权力在外国进行听证。
川普政府今年加征的许多关税皆在此裁决下无效。这包括为了打击强效类鸦片止痛剂芬太尼(fentanyl)生产而向加拿大、墨西哥部分进口商品征收的25%及向中国征收的30%关税;对大多数贸易夥伴征收的10%基准关税;以及在贸易谈判进行期间暂停征收的对等关税。
并非根据IEEPA征收的关税将照常实施。例如向汽车、钢铁、铝征收的关税是根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(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)第232条实施,因此不在裁决范围内。
除了上诉以外,川普可以动用先前条款,基于国家安全考虑而援引的第232条已被认定是合理的,木材和半导体等产品也已计画征收类似的关税;不过第232条需要商务部调查后征收,不能由总统自行决定。川普政府还考虑再次使用1974年贸易法(Trade Act of 1974)第301条,该条款允许征收关税以对抗不公平贸易行为 。
联邦上诉法院29日暂时中止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,这意味川普的关税目前可继续实施,同时正在审理美国政府对下级法院裁决的挑战。
贸易谈判恐更窒碍难行,只要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有希望维持,其他国家就可能不愿意在90天关税暂停期内让步。投行杰富瑞(Jefferies)分析师沙赫(Aniket Shah)便说,双边谈判陷入僵局的原因之一,便是对方可能早已预料到会有这一发展。
国际贸易法院挡下川普的对等关税,但不依对等关税命令征收的关税不在此限;例如对进口钢铁和铝的关税。(欧新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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