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6月因賄賂及濫用新冠補助款罪名成立而獲刑五年的前橙縣縣政委員Andrew Do,11日再獲聯邦法官判賠政府將近88萬美元。
Do於2024年11月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,並將在2025年8月15日開始五年聯邦徒刑。聯邦法官James Selna11日舉行賠償聽證會,以確定被告欠政府的金額。按事先達成的協議,Do不能出席聽證會。法官裁決Do應償還政府87萬8230.8美元。
聯邦檢察官和辯護律師在7月提交的法庭文件中一致認為,Do應為其賄賂計畫支付80萬至87萬8000美元的賠償金。橙縣政府提交的一份動議則要求賠償1020萬美元,這是該案中被指控非營利組織的全部賠償金。
檢察官表示,Do應償還他和其家人收受的86萬8612美元,外加9618.80美元的縣府法律費用。Do的律師辯稱,Do最多應償還80萬2692美元,因Do的女兒Rhiannon為收受賄賂的越美協會所做的部分工作獲得讚譽。
檢察官表示,Do利用其擔任橙縣主管之便,向其同謀提供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合同,並收受超過50萬美元的賄賂。從2021年到2023年,他操縱並投票贊成向其同謀組織越美協會提供價值超過1000萬美元的撥款,為年長者提供餐食,但實際上僅花費近15%(約140萬美元)。檢察官反對將Rhiannon Do為該非營利組織所做的工作歸功於她。
檢察官稱,前後兩年半期間,Rhiannon Do每月獲得8000美元,總計22萬4000美元。越美協會在2023年又將38萬1500美元存入其託管帳戶,以便她在塔斯汀購買價值103萬5000美元的房產。Do的另一個女兒Irene於2022年10月獲得10萬美元。
檢察官指出,Rhiannon Do是一名「全職學生,幾乎沒有任何心理健康方面的經驗,年薪近六位數,經營一家完全由父親的腐敗資金資助的公司」。
Do的律師表示,他的女兒「為健康中心做了大量工作,如果她無償工作了大約17個月,實際上會違反加州法律。假設她至少賺到了快餐業的最低時薪20美元,她收入不少於6萬5920美元,最終的賠償金額應為80萬2692美元。」辯護律師還指出,托斯汀的房子已被政府沒收,出售該房子「應可抵消任何賠償令金額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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