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斯密華人餐廳遭遇客人吃霸王酒席,該客人擺十餘桌滿月酒卻拒絕付剩下一半的錢為哪般?羅斯密某華人餐廳日前有華人客人預訂11桌酒席,最後付帳時以沒吃完就收桌為由,拒絕支付剩下的3000多美元。餐廳當場報警,結果被對方權宜之計躲過,最後餐廳只能用這招維護權益。
該餐廳表示,去年8月18日中午一對中國大陸來的40多歲新移民夫婦在餐廳為孩子擺11桌滿月酒,餐費等共計6220美元。結果在結帳的時候,對方拒絕付錢,理由是還在吃飯過程中,餐廳工作人員就開始收拾座椅和動屏風位置,讓他們很不滿。餐廳在與顧客交涉無果後,只能報警處理。警察來了之後,客人用信用卡支付了3000美元,但拒絕支付剩下的3000多美元,並聲稱表示「寧可坐牢也不付錢」。雙方僵持不下時,男方的一名親友不想大喜日子鬧不愉快,就表示用自己的美國護照複印件做擔保,承諾第二天會將剩餘餐費付清。
餐廳見狀就讓警察放人,但結果第二天並沒有人來付款。餐廳打電話給這名客人,對方說,「我不付了」。有趣的是,事後這個客人還當作沒事人一樣,常來餐廳參加酒席活動。餐廳只好透過小額法庭維護自身權利,庭上法官詢問這名客人拒付理由,對方先說是沒吃完就動屏風,但餐廳出示監控影像證據證明現場已沒有什麼客人後,又改口說16個菜沒出齊菜就收桌子。
餐廳表示,這個客人拒付的理由不成立,當時菜已全部上齊,因為還有下一批客人要就餐,且滿月酒活動客人已走的差不多,工作人員收拾完還問過那個區域客人,客人表示可以收拾才移動的。這些都有監控影像作為證據,因此法官在今年4月15日做出判決,在用餐全部結束之後,再以服務為由不支付餐費的邏輯不能成立,判定這名客人須支付全部餐費。但是即便法庭做出判決,這個顧客依然沒有在指定日期內支付剩下的3000多元未付的餐費,也未上訴。
因此餐廳日前再次告知這名客人,表示如果一周內收不到欠款,只能向法庭申請債權(judgment lien)加到其現有或未來產權名下,結果迄今對方都未付款。餐廳表示,開業30來年,第一次遭遇這樣的客人,他以為自己不付錢,餐廳就拿他沒辦法。餐廳不想搞僵,曾一度和對方說庭外和解,結果對方不領情。
去年8月18日中午一對中國大陸來的40多歲新移民夫婦在餐廳為孩子擺11桌滿月酒,餐費等共計6220美元,結果結帳時,對方拒絕付錢。(記者張宏/攝影)
餐廳出示監控影像證據,證明移動屏風前現場已沒有什麼客人了。(記者張宏/攝影)
對方只支付3000美元。(記者張宏/攝影)
餐廳當天的報警記錄。(記者張宏/攝影)
法院判決書讓其支付剩餘費用。(讀者提供)
後參與評論
暫無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