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高空墜物事件頻傳,近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起案例,趙某夫婦去年底帶孩子在小區玩耍時,一隻從天而降的烏龜砸中孩子頭部,孩子送醫搶救無效死亡。經調查,墜落的烏龜是小區業主張某飼養,經中級法院調解後,張某可分期付款賠償128萬元(人民幣,約16萬美元),並給予30天寬限期。
綜合紅星新聞等媒體報導,去年年底,趙某夫妻帶著孩子在小區散步,突然從天上掉下一隻烏龜,正好砸到孩子頭部。雖然緊急送醫搶救,孩子還是不幸身亡。悲痛之餘,趙某夫妻很快得知,那隻肇事烏龜是高層住戶張某飼養,那天烏龜爬出陽台掉落,這才發生悲劇。
事故發生後,趙某夫婦與張某、物業公司及其保險公司等就賠償事宜進行了協商,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,故趙某夫婦將上述各方訴至武江法院,請求判令各被告連帶賠償130萬元。
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張某作為烏龜的飼養人和所有人,應當對趙某小孩的死亡承擔侵權責任;至於小區物業管理公司,雖然投保了物業管理責任保險,但因為趙某夫婦未能舉證證明小區物業公司的不作為,因此物業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責任,保險公司也無須承擔賠償責任。
法院一審依法判決張某須向趙某夫婦賠償128萬元。一審宣判後,張某不服,上訴至韶關市中院。經韶關市中院調解,趙某夫婦與張某達成調解協議,考慮到張某經濟能力,趙某夫婦同意張某分期償還賠償款128萬元,並給予其30天的寬限期。
事件曝光後,有網友留言對於案件判決感到不滿,認為「這不是賠錢的問題,小孩砸死了賠128萬完了?」,甚至「應該追究養主刑責」。
示意圖,非新聞當事者飼養烏龜。(取材自小紅書)
示意圖,非涉事小區。(新華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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