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她明明是一场严重车祸的受害者,结果不仅律师无法提供协助,连保险公司也拒绝赔付其精神损失。留学生马小姐在车祸中受伤,医药费高达12万美元,并导致休学两学期。她的索赔案被律师拒绝代理,也拿不到保险公司的精神赔偿,原因是加州的213号法案。
律师邓洪表示,马小姐是南加一所大学的留学生,刚来美国不到一年。为上学方便,她在二手车行购入一辆小轿车,原本也有投保汽车保险。但不幸的是,在某次聚会后,她因酒驾被警方逮捕,虽然后来缴纳罚款并完成交通课程,但留下酒驾(DUI)纪录。几个月后,她的保险公司通知不再续保,马小姐多方打听,发现其他保险公司也以「高风险驾驶者」为由,拒绝承保。为继续上学,她只能冒险无保驾驶。
有一天放学返家途中,她被一辆超速的货柜卡车从后方猛烈追撞。车子全毁,她本人多处骨折、脑震荡,被救护车送进医院急救。警方报告与目击证词,皆确认事故完全是卡车司机的责任,然而当她出院申请理赔,噩梦才真正开始。多名律师在得知事故发生时,她没有汽车保险,全都婉拒接案,原因是加州213号法案。
加州于1996年通过的213号法案,全名为「限制无保险驾驶人非经济赔偿法」(The 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ct),又称「No Pay, No Play法案」,主要限制无保险或酒驾等违法驾驶者,在交通事故中能索取到的赔偿范围。法律规定,若在事故发生时,驾驶者没有汽车责任险,即使事故完全不是他的错,也不能向对方要求非经济损失(Non-Economic Damages)的赔偿,例如精神痛苦、生活不便、情绪伤害等。换句话说,即使被撞得半身不遂,也只能拿到医药费和工资损失。
邓洪表示,马小姐伤势严重,但由于她无保驾驶,律师只能替她要求医药费和误工费等经济损失。然而医院与健保机构,会先提出医疗留置权(Medical Lien),保险公司会直接将赔偿款支付给医疗机构,剩下的赔偿金,可能连律师费都不够。本来是卡车司机全责,但马小姐反而成为零赔偿的受害人。
在213号法案限制下,「没保险=没有精神赔偿=放弃超过一半以上权益」。多数车祸案件赔偿款的主要来源,是精神痛苦,赔偿金额常是医药费的3倍,也是律师能帮客人争取最多金额的部分。若有律师声称可以「想办法规避213法案」,一定要提高警觉,因为这是不可能的──只要车祸发生时没有投保,这条法律就自动生效。
他建议,汽车保险必须购买。加州法律要求每位驾驶者必须持责任保险(Liability Insurance),最低标准是单人伤亡赔偿1.5万美元、多人合计3万美元、财产损失5000美元。这个标准是40年前制定,如今连一次轻微骨折,都未必够支付。建议3项保额至少提高到5万美元 、10万美元与5万美元,让自己和家人得到真正的保障。
此外,即使有酒驾纪录被踢出保单,仍可申请高风险保险。加州法律强制所有保险公司参与一项名为高风险分配制度(Assigned Risk Plan)的项目。哪怕有DUI、违规分数过高,或刚恢复驾照,仍能透过此制度购买高风险保险。保费虽然较高,但具法律效力,千万不要冒险无保驾驶。

留学生马小姐是一场车祸受害者,医药费高达12万美元,但她的索赔案被律师拒绝,也拿不到保险公司的精神赔偿。图为示意图。(记者张宏/摄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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